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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公布3起案情 涉及非法经营、抢劫等罪行

发布时间: 2016-07-04 17:55  |  浏览: 2
今天,齐鲁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日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3起案情,涉及非法经营、抢劫、交通肇事等罪行。
 今天,齐鲁网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日前,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公布3起案情,涉及非法经营、抢劫、交通肇事等罪行。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滕平平、刘晓燕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滕平平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六万元;被告人刘晓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庆涉嫌抢劫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高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永帅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撤销本院(2016)鲁0305刑初124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王永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部分。被告人王永帅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与所犯寻衅滋事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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